4月19日,我校召开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校创建工作部署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欣,校党委副书记马雷出席。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黄萍主持。各学院及高职部党委、党总支书记及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刘欣带领与会人员重温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宪法中对统战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她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民族团结是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比例较高,多年来在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帮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民族工作基础扎实,具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校创建工作的优势。她就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校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校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以此次创建工作为抓手,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创建活动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发展;三是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上要敢于创新,突出学校办学特色。
马雷强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校创建工作是在我校前期相关工作基础上的进一步整合与提升,在创建工作推进过程中要以任务为导向,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工作思路,合理规划项目,主动担当作为。各责任部门要严格对照《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校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开展工作,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校师生关注度和参与度,营造团结进步、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
黄萍传达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高校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根据上级文件测评指标要求进行任务分解。